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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低温容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广东)及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广东)通过总局专家组验收
来源:广东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:2013-09-25
9月17日至18日,“国家低温容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广东)”及“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广东)”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验收。
国家低温容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广东)位于佛山市南海区,实验室面积3500m2,配置检测设备92台(套),建成低温容器、低温绝热气瓶、低温管道、低温罐车、料、吸附材料、低温阀门等11个实验室,检测能力覆盖低温容器产品95%以上的零部件。该中心取得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、资质认定授权证书和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,拥有专业技术人员44名,其中研究员1人,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人,高级工程21人;拥有博士研究生4名,硕士研究生18名。
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广东)具备12类眼镜产品检测能力,涉及国内外产品标准38个。该中心还获得国家专利11项,主持和参与科研项目9项,承担4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秘书处工作。